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招生与就业工作职能部门,其岗位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及市场需求,制订学校全年招生计划、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;
二、负责生源地建设及招生宣传组织与实施工作;
三、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,全面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人员的培训、监督与管理;
四、负责新生录取、入校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;
五、负责三校生技能加试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;
六、负责招生网站建设、网络招生、宣传彩页制作、招生电话咨询、录取电话反馈的组织、培训、督导等工作;
七、负责制作及发放入学须知、通知书、缴费单等工作;
八、负责新生录取、报到等数据的统计与分析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资格复查、注册等工作;
九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订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;
十、负责全校就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工作,对各系就业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核查、跟踪与指导;
十一、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的组织工作,对各系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进行督查与评估;
十二、负责组织学校大型校园双选会、专场招聘会等活动,为毕业生与企业搭建供需见面平台;
十三、负责就业政策宣传、优秀毕业生报道、就业网络建设、就业简报制作等工作;
十四、负责就业率达标及就业协议真实度核查等工作;
十五、负责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统计、核查、毕业派遣、改派等就业日常管理工作;
十六、负责专升本组织报名及外联等工作;
十七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工作,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活动和就业创业咨询等工作;
十八、负责建立贫困生台帐,对就业困难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辅导、技能提升及贫困学生就业心理援助等工作;
十九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;
二十、负责处室日常建设及管理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