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国资构建监督与纪检协同联动新格局提升监督追责质效
近年来,宁波国资聚焦完善内部大监督体系,着力构建监督与纪检工作协同联动新格局,不断增强监督追责质效,持续提升治理效能,为宁波国资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提供坚强保障。
信息共享,有效提升监督精准性
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、数据互通、情况会商制度,监督追责部门定期报送日常监督、专项检查、问题整改等情况;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反馈政治生态研判、信访举报、纪律作风、案件查办等信息,实现监督信息双向流转、动态更新,破除“信息孤岛”,提升监督前瞻性与精准度。
线索互送,规范线索处置程序性
明确问题线索移送范围、标准、时限与程序,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,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;纪检监察机构对线索处置、核查进展、办理结果及时反馈,形成发现—移送—处置—反馈闭环管理,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、不遗漏、不搁置。
联合联动,实现两种监督互补性
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、重点领域监管、关键岗位履职、专项整治行动等,组建联合督查组,开展协同监督、交叉检查、专项督查。监督追责部门发挥业务监管优势,聚焦程序合规、责任落实、风险防控;纪检监察机构聚焦纪律作风、权力廉洁运行,实现专业监督+专责监督优势互补,提升监督穿透力与震慑力。
尺度统一,深化协同监督有机性
建立责任认定会商、追责尺度统一、问责效果共评工作流程。对需要追责问责的事项,共同开展调查核实、责任界定、定性量纪,避免重复追责、尺度不一、问责泛化简单化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成果转化,深度强化监督质效性
坚持一案一整改、一事一整治,对监督发现和查办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、监管短板、作风问题,联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、整改通知,督促责任单位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。同步开展整改“回头看”,对整改不力、虚假整改、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,推动监督、办案、整改、治理贯通发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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